河湖长制10周年 陕西河湖管理秩序实现由“乱”到“治”根本转变
6月23日,陕西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办新闻发布会,陕西省水利厅副厅长周毅,陕西省渭河生态区保护中心主任李满良,陕西省水利厅河湖运行处处长沈中原,汉中市水利局局长王利夫出席,介绍陕西省河湖长制工作情况,并回答记者提问。发布会由中共陕西省委宣传部新闻发布工作处处长周颖主持。
周毅介绍,今年是全面推行河湖长制10周年。“十四五”以来,陕西全省上下形成了党政主导、水利牵头、部门联动、社会共治的河湖管理保护新格局,河湖管理秩序实现由“乱”到“治”的根本性转变,河湖面貌持续向好,河湖生态对全省整体生态系统的基础性、支撑性作用明显提升,人民群众获得感、幸福感、安全感显著增强。
健全制度,织密网络,构建河湖管护防线
陕西省坚持以制度为先导,先后印发《关于进一步强化河长湖长履职尽责的实施意见》《陕西省河湖长履职规范》《陕西省河湖长巡查制度》《陕西省河长制办公室联席会议制度》,建立督办、分办、交办、提醒、落实单等多项工作制度。陕西省河长办每年制定印发成员单位重点工作任务和各市(区)工作目标,建立“河湖长+”“河长办+”等工作机制,省发改委等21个成员单位协同发力。
陕西省水利厅联合陕西省检察院印发《关于建立健全“河湖长+检察长”水行政执法与检察监督协作机制的意见》,贯彻落实《江河保护治理意见》关于“充分发挥河湖长制作用”的要求,完善流域省际河湖长联席会议机制。陕西全省各级河湖长责任体系全面建立。
夯实基础,摸清底数,筑牢河湖治理根基
近年来,陕西省先后完成《陕西省实施〈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〉办法》《陕西省实施〈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〉办法》《陕西省河道管理条例》的修正工作,河道管理法治化、规范化进程迈上新台阶;同步组织编制《省级河长工作手册》《中国河湖年鉴汇编》等30余项基础性成果,印发《陕西省河湖健康评价指南(试行)》,指导各地开展河湖健康评价,建立河湖健康档案。
目前,陕西全省已完成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名录内1097条河流、5个湖泊的名录梳理复核,明确了全省254条黄河干流及一、二级支流,100条长江干流及一、二级支流信息,为落实江河战略要求提供了坚实的底数支撑和法治保障。
从严整治,清理四乱,守牢河湖安全底线
陕西省水利厅组建陕西河湖库突出问题整治工作机制,纵深推进河湖库“清四乱”常态化、规范化,每年组织开展全省河湖岸线利用项目专项整治、水域安全隐患排查、“清四乱”明察暗访等工作;针对各类检查发现的“四乱”问题以及群众反映、媒体曝光的河湖突出问题、涉水违法事件,建立“河长挂帅+水利牵头+部门协作+督办督查”工作机制,从严整改、限期销号;持续强化河道采砂管理,加大日常巡查和执法查处力度,从源头上压减非法采砂空间。
“十四五”以来,陕西全省共发现河湖“四乱”问题2085个,已完成整改2059个,整改完成率达98.75%;累计出动巡查人员75.62万人次,巡查河道516.37万公里,查处非法采砂行为1394起,有效遏制了非法采砂蔓延态势,全省河湖管理秩序得到有力维护。
强化监管,提升水质,擦亮河湖绿色本底
陕西省水利厅持续健全河湖巡查监管常态化机制,严格落实河湖问题整改销号、堤防达标建设、河湖健康评价等管理制度,分级分类推进河湖水域岸线空间管控和水质达标管理;同时引导各地因地制宜,依托河湖治理打造人水和谐生态廊道,积极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,推动河湖治理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同步提升。
目前,陕西全省河湖水域岸线监管率达到100%,河湖问题整改率达到96.5%,五级以上江河堤防达标率达到95%,健康以上河湖占比87.5%。黄河干流陕西段连续四年保持Ⅱ类水质,汉江、丹江出境断面水质稳定保持在Ⅱ类以上,有力支撑了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质安全。
聚力赋能,共建共享,绘就人水和谐画卷
陕西省水利厅联合财政、自然资源、交通运输、农业农村、林业等部门印发全面推进幸福河湖建设实施意见,统筹推进河湖划界复核、健康评价、岸线保护利用规划编制和幸福河湖创建等工作。目前,陕西全省已完成1097条河流划界复核及904个河湖健康评价,印发211条河湖岸线保护利用规划,依托“两图一库”持续推进幸福河湖创建;全省命名33条省级、83条市级幸福河湖,实施7个幸福河湖建设项目,建成宝鸡市金陵河、渭南市沋河和温泉河、汉中市堰河4个国家级幸福河湖项目。渭河、清姜河入选全国“最美家乡河”,汉江(汉中市段)入选水利部2024年幸福河湖优秀案例。
今年是“十五五”开局之年,也是全面贯彻落实国家江河战略的起步之年。陕西省水利厅将持续提升河湖监管能力、加强河湖水域岸线空间管控、强化河道采砂管理、全面提升河湖数智化水平、深入实施河湖复苏生态工程,全力做好河湖长制各项重点工作。
